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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报讯 (全媒体记者常旭)群众可通过哪些途径参与医保基金监督?举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是否可获得奖励?4月18日,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发布互联网、电话、邮寄等多种举报渠道,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,共同维护老百姓“救命钱”的安全。
为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线索查处机制,2022年11月,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两部委联合发布《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》,对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、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的,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,最高不超过20万元,最低不少于200元。这一规定将此前的最高奖励从10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。
为方便群众举报,市县(区)两级医保部门对外公布了互联网、电话、邮寄等多种举报渠道,举报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途径进行举报。
举报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一是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,并提供有效证据;二是举报的主要事实、证据事先未被医保部门掌握;三是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,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保基金损失;四是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,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等;五是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。
据悉,2022年,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聘请171名社会监督员,共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线索38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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